哺乳假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哺乳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 , 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 , 可以合并为1小时 。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 , 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 , 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 。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 。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 , 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 。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 , 工资照发 。
【哺乳假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哺乳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2、婴儿满周岁后 , 确诊为体弱儿 , 可适当延长哺乳期 , 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 , 症状较重 , 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 , 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
5、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 , 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 , 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 , 解除其劳动合同 。

哺乳假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哺乳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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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哺乳假应从产假期满后 , 经批准休哺乳假开始时间计算 。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产假期满后 , 可给于三至六个月的哺乳假 。哺乳假具体时间由本人与单位协商确定 。就是说 , 个人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 , 申请休哺乳假的时间 。经申请批准的哺乳假起始时间 , 就是哺乳假的开始计算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