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使用失业保险金,创业担保政策宣传

一、什么是商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创业者或具备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经夹江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推荐,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由夹江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所辖网点发放,由财政部门补贴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
二、贷款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商、已办卡贫困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村个体户 。
其中,2020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发放新增贷款,支持以下群体: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 。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用于出租和经营个人;三是买车加入网约车平台专职司机(平台需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公司或其子公司;五是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并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如果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可以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
除了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以下的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我和配偶应该没有其他贷款 。
三.贷款金额和期限
给予符合条件的个人的商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经夹江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批准,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延期没有折扣 。
第四,折扣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使用失业保险金,创业担保政策宣传】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贴息政策为:第一年、第二年全额财政贴息,第三年不财政贴息 。对展期和逾期的业务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借款人应先过账,按季申报,按年贴现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的利息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其余部分由财政补贴 。
第四,过程
自愿申请 。贷款申请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 。
(二)审查和推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授权的社会或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当对借款人的资格进行受理和审查,并将推荐意见送经办银行确认和审查 。不符合贷款推荐条件的,申请人应回复本人说明理由(7个工作日内完成) 。
(3)贷款发放 。申请人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的贷款申请审核表及经办银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向经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经办银行根据贷款审批权限,对申请人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经办银行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回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个工作日内完成) 。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658376
夹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夹江县农村信用社贷款咨询办理网点名称及地址咨询电话0833-5664036夹江县蕉城镇迎春西路1-9号蕉城信用社0833-5666422夹江县蕉城镇慈都大道360号黄图信用社0833-5688167夹江县碧江镇赣江信用社新场镇民信街65号0833-5922218 夹江县五常镇0833- 599 5820092夹江县界牌镇江村界牌支部组4、夹江县界牌镇江村0833-5800421夹江县木城镇尚洁街122号木城信用合作社0833-5880046花头信用合作社0833-5780416夹江县花头镇鱼湾村麻鞋支部6、夹江县花头镇0833-5737255